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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在临西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孔立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临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围绕讲政治顾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和“狠抓落实年”活动,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供给的需求,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一是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秉持平等保护司法理念,严惩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干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34人。严格执行最高检发布的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严格开展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二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开展经济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5选派3名优秀干警帮扶贫困村,协助改造饮水工程,完善“两室”建设,化解邻里纠纷,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持续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犯罪47人,提起公诉714人,依法办理闫某等7人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环境修复费30余万元。三是做优做实民生检察工作。开展压减“案-件比”?专项行动,全力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检察环节业务,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依法办理李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持续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的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和解除矫正纳入大厅职能范围,面向群众提供网上预约、文书公开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平安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捕诉一体制度优势,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一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0142人,准逮749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4184人,提起公诉127162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指控犯罪成为常态。二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八开展、八推进”专项行动,组织全体干警进村入户,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扎实做好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线索收集、整理和移送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今年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25人,提起公诉26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要求,办结涉检信访案件13件。与县教育局联合成立“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运用排查、督查、暗访等手段,形成打击和遏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持续推进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课程65场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守法。

三、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在司法办案中勇担检察使命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均衡开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落实省市院要求,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依法监督立案822人,监督撤案3件。追诉漏罪漏犯5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42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出刑事抗诉33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9件。加强与监委工作衔接,完善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机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4人,提起公诉24人,切实担负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二是加强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高墙内”与“高墙外”一体监督,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313人,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2,纠正监外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7件,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6件。探索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不断加强对民事审判、调解、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改判2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执行中违法情形11件和26,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8件。三是扎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累计立案公益诉讼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针对“四·二九”烈士陵园设施环境管理问题,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作配合,共同维护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针对固体废物侵占耕地问题和卫运河河道违法种植高杆树木、搭建违章建筑问题,联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有关乡镇政府,清理生产生活废物195吨,腾出耕地27亩,疏通河道39.2公里。

四、不断探索特色亮点,在推动创新中激发检察活力

坚持“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总要求,不断强化创新意识,打造创新品牌,带动整体工作提升。一是全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牵头制定《关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适用范围、适用程序、被害人权益保护等关键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适用为原则,以不适用为例外,强化分析研判,每周调度通报,累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1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51人,适用比例达72%,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二是助力“网上检察室”系统升级。积极转变思维模式,拓展工作思路,网上检察室数据库规模持续扩大,筛查准确率大幅提升。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为契机,积极向公安机关推介“网上检察室”,协助纠正办案瑕疵。今年以来,累计上传法律文书413份,筛选出监督线索54件,通过核查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件,监督立案2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检察建议17件。三是深化“法安临西”系列普法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托网上普法教育基地海量宣传资源和高效便捷的平台优势持续深化“法安临西”系列普法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带队深入全县10家规模以上重点企业、21所中小学集中开展普法活动得到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坚持从严从实标准,在自身建设中夯实检察根基

突出检察工作政治性,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基础谋长远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导作用和支部的阵地作用,党组书记、副书记和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先后讲授党课,带领全体干警重温党的历史和入党誓词、重温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史。组织开展学习“玉兰精神”支部活动,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二是持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原来11个科室整合为5个部门,实现机构系统性、重塑性变革。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主动推荐优秀干警到市院对口部门跟班学习,组织人员前往兄弟县院学习交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内部“检答网”,加快知识更新、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强化检察事业发展人才支撑。三是持之以恒管党治检。坚决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部署开展纠正“四风”和“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提效能”专项活动推动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严格落实省市院要求,建立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形成对检察权运行的立体监督格局。充分发挥督察考核领导小组作用,通过明察暗访、深挖细查,全面整治机关管理顽症痼疾。

    这一年,我们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之下,有效保障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每季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140余人次走进县检察院,检查评议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县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度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精品意识和追求极致的理念还需加强,队伍的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待进一步强化。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委和检察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立足检察职能推荐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智能化、法治化、现代化,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临西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更加坚定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二是更加担当顾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紧扣“三大攻坚战”、“三个百亿”产业定位,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检企对话合作,帮助企业解决涉法困难问题

三是更加聚力谋发展,着力推动依法全面履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高办案质效,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更加从严管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牢记管党治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引导干警适应形势任务变化,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忠诚履职、务实进取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为临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一个地区刑事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也是衡量做优刑事检察层次水平的重要指标。“案-件比”是将检察机关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总数作为“案”的基准数,将对每一案所进行的14种检察业务活动总数作为“件”数,以案数比件数即为“案-件比”。“案-件比”的内涵仅是指刑事案件,它是司法业务工作运行情况的宏观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效果。一般认为,案件比越低,检察工作效率越高,效果越符合人民的期待。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就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引起了教育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1026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由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修改将多年试点试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纳入条文,为新时期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