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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艳平:初心不改三十载 铭记使命终不悔
时间:2018-10-15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丛艳平

丛艳平,这位54岁女性,一脸的素朴、从容。一如她30年来检察的工作,理性如水,平淡见真。面对这位邢台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的谦逊,我们只好让她谈谈从检感受,她是这样概述了多年从检的自己:“1986年,我来到临西县检察院,20多岁,青春热血,一腔正义。30年倏然已过,我初心未改,一仍旧贯地工作在侦监岗位”。 

平淡地坚守如一,就不平凡。因为弥久岁月的考验,常常让我们见证出一个不屈灵魂的站立。 

岁月无声—— 

30年坚守,见证她对检察事业的一腔痴情 

从1986年到2015年,一万多个日日夜夜,丛艳平从时年的刑检科至后来的批捕科,至现在的侦监科,科室的称谓尽管历经3次变易,却始终没有改变侦查监督的核心属性,始终没有改变的还有丛艳平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追溯她刚参加工作时,基层院面临人少案多,检力高度紧张,她一人曾经独自面对市院的综治办、涉农办、未检处、环保处等六个处室,工作繁杂而忙碌,劳苦而艰辛。放弃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成为她保留至今的生活常态。仅批捕一项,当年她年办案量就达50多件,至今经她办案的数量达到了1300多件,无一例瑕疵,更无一例错案,办结案件准确率达100%。 

生命无悔—— 

源自于她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30年办案生涯,她凭借着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将事实依据逐项验证求真。她重物证而不轻信口供,绝不搞刑讯逼供,让监督的阳光透进了一个个嫌疑人的心扉。在办理的上千例案件中,她总以平等态势,保障着未判决嫌疑人权利,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她总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指导办案。 

2014年11月10日,馆陶县幺某某非法集资案在临西县案发。丛艳平获悉这一横跨两市涉嫌诈骗金额900余万元的大案后,提前介入指导,案情很快突破。2015年6月5日,县公安局报捕手续送达,她连夜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仅一天时间,依法将幺某某批捕,稳定了社会民心。 2015年4月21日,车某某夜间翻墙入室连杀3人。案情急报到县公安局,丛艳平同时介入,引导侦破。4月30日短短9天,案件不仅一举告破,且将凶手车某某批捕。 

秉公无私—— 

表现出一位巾帼党员的高尚情操 

弥久的岁月,考证着丛艳平对侦监工作的忠诚,考证着她侦监工作的“质与效”,同时考证和叩问着的,还有她的法律良知,特别是在“公与私”、“情与法”发生纠结关联的时候。 

30年来,她经受住了来自亲情、友情、金钱等诸方面的考验,她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没有辜负人民的重托。2014年5月,她办理一宗抢劫报捕案时,一位亲戚受人之托,带着贵重礼品登门讲情,希望将这起抢劫案子不予批捕。面对亲情,她以法情通人情,以法理讲事理,委婉地加以了拒绝。执法女人的“柔情”,在她这里变成了“亲人普法课”。 

光阴荏苒,岁月如斯。丛艳平这位优秀党员在如斯岁月中,发生了多少“拒绝”故事,没人统计,更没有“骄傲”的自述。她面对亲情不偏袒,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威胁不畏惧的灵魂表情,却生动地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丛艳平,这个质朴中见出坚毅,正直中尽显忠诚的女性检察官,如今,依旧默然地行走在法治途中,她用胸中的阳光驱散着现实的阴霾,用正义的笑容迎向民众的公正期待,初心不改,矢志不渝。